2016年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党建指导员简章(17人)
为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党建指导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5名。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群团工作经历的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的、复原退伍军人优先;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在读的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609办公室(璧山区新行政中心1号楼,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进行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的2016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加盖鲜章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璧山区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1份(附件1)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加盖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鲜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参考样式见附件2)。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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