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4人)(4)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四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和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等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②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③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统一招聘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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