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教师招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教师招聘公告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名额(共100名)
(一)普通高中教师47名。
1、数学、语文科目各7名;
2、英语科目8名;
3、物理科目5名;
4、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化学、体育科目各3名;
5、舞蹈科目2名。
(二)职教中心教师7名。
动物科学或动物医学、生物技术或生物科学、土木工程、机电一体、电器工程、会计、汽修专业各1名。
(三)乡镇小学教师46名。
1、语文科目10名;
2、数学科目8名;
3、英语科目6名;
4、物理、地理、历史、生物科目各3名;
5、化学、品德、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各2名。
以上各科目对应专业明细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二批学历(不含专升本),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所学专业与应聘科目属同一类别,具有相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可下行使用),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应聘,但须自上岗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个人原因除外);所学专业与应聘科目不属同一类别,但具有与应聘科目同类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应聘(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语文科目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1980年7月1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师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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