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唐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58人)(3)
(4)面试结束后,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即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2、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牵头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六)公示、聘用
1、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滚动到下次招聘时使用。第一中学按招聘计划确定录用人选后,体育专业1人、语文、数学两专业排名后2人,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四学科排名最后1人,共9人录用后到田家炳中学支教。
2、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3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拟聘人员持《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招聘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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