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教师招聘公告(80人)(4)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桥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进行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桥东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人: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19-3285199 3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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