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事业单位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60人公告(3)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截止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聘用人选
(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zrenkou.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有关部门通知时间及时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联系电话:0854-8321231、8323669
监督电话:0854-8320414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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