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选聘监督管理员2名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住建委研究处理意见以后,进行调整并公示。
(一)笔试。笔试主要以闭卷方式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住建委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2日后在州住建委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州住建委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事项将于2016年9月7日以后在州住建委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住建委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州住建委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二)体检。州住建委按有关要求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住建委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对象须在州人社局、州住建委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恩施州住建委政工人事科0718-8463011
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0718-8463030
恩施州住建委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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