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社[2007]1号)和《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16]69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技术等级、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17年服务期满的“四个计划”人员,可以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6月30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2日 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县人才服务中心(本溪县人社局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23862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20日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