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抚顺市纪委监委选调干部公告(29人)(2)
3.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以及与重点监督对象有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40%、60%。笔试后按不低于125%比例组织人员体检,体检后面试人数按不低于120%比例掌握。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程序采取选调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试用人员确定、拟调人选确定、调前公示等6个步骤进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8月24日17:00时止。
2.选调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本人签字和审核人签字),1寸电子照片。了解具体详情、下载报名表请登录抚顺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fsjjjc.gov.cn/)。
联系电话:52850050
附件:
中共抚顺市纪委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