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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18-12-04 10:43  |  丹东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辽宁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男性:身高172cm(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年龄为18—35周岁(1983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70cm(含)以上,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为18—23周岁(1995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

  (六)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本次招聘不接受丹东市公安局在职辅警。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dando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4、资格审查:

  (1)携带相关证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等原件(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中国驻外大使馆相关证明材料。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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