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0人)(2)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父母及主要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 (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科目二考场 。(锦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大厅南行800米)
乘215,216路公交车,“车辆管理所站”下车即到。
乘4路公交车,“盛世二手车交易市场站”下车后南行500米即到。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