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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0人)(4)

2018-12-21 16:55  |  锦州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进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政审考察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附件:

  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报名登记表

  锦州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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