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轮训,并把该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据悉,职业道德培训内容涵盖公务员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等内容,且涉及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
职业道德不独是对公务员的要求,每一个社会角色都有需要谨守的行业道德规范。此番兴师动众将要展开的、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职业道德轮训,其背景在于,公务员作为社会职业的一种,于履行法定职责而言,职业道德是其不能或缺的一环。诚然,并非只有“缺什么”的时候才需要“补什么”,但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大张旗鼓开展职业道德轮训,显然是对待培训群体在待培训领域表现不尽如人意的清晰认知,至于具体怎么培训,如何达至预先开列出的培训目标,则很有必要予以进一步的条分缕析。
道德从来是一种自律的存在,那些基于人们思想领域的努力,无论力道如何,均难免外力影响的局限,能否最终起到作用,还须寄希望于个体内在的回应。从此次公务员轮训的内容和方式可以看到,诸项有涉公职人员道德情操的培训科目,不可谓不宏大,但越是宏大的培养目标,就越是需要警惕大而无当的危险,避免培训流于形式。有论者第一时间表达忧虑称,此项培训恐怕又要让纳税人的钱打水漂了,此说显然并非妄断。
于公众的日常见闻与体验观之,有关公职人员的诸多培训,名目与实效的落差并非一次两次,相同的只是在培训名目之下,各种必要的和不必要的公帑开销。从一入职开始,公务员群体所接受的各类系统培训不可谓不多,分门别类,渐次循进,但“学一套、做一套”的问题从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诸多贪腐案件的主人公,往往在位时也都不乏慷慨激昂的各种说辞,逢此不断重复、原地踏步的纠结中,是该问一下:那些“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教训,究竟如何记取?
依据常识所进行的判断,官员德性的养成注定无法依赖那“不少于6学时”的课程,而且此类职业道德科目究竟如何考核,也必然成为一个不小的难题。可以检索到的一些信息显示,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亦不乏针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项目,甚至有专为此设计出的教学及考核软件。普遍的做法是,培训活动大张旗鼓地搞起来,而且对培训实效的各种期待也有不同程度的表述,但为此类培训设计的考核程序,则往往采取了书面考试(甚至是开卷作答)的方式。必须要思考和追问,一项职业的道德水准,一纸试卷是否足以考察?即便只是作为学业督促而存在的书面考核,其实际效果,恐怕也会最终归拢到对“靠培训提升德性”的逻辑诘问中。
公职人员德性的高下判断,无一例外地附着于公权力施行的过程中,只有求诸公民对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遭遇和感触,才是唯一靠谱的考核渠道。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道德作为一个无法量化的软约束,虽不可或缺,但从来不是决定因素。国家公职人员是否恪尽职守,其所掌握的权力能否做到不缺位和不越位,所依赖的最根本环节,仍然是权力是否得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治理逻辑出发,公民权利让渡给国家权力之后,包括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公民权益实现的程度等在内的诉求和期待,终究无法痴心奢望公务员群体的德性——— 它不仅靠不住,而且缺乏实在的度量途径。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基点在于,对权力及其执掌者不得不时刻保有警惕,“不惮以最坏恶意”予以起码的提防。只有外在于权力本身的制衡与监督,是归因于这一基点而出发的制度设计,而且也才有可能实现那些良善初衷。
什么是最应当追求、也最可能追求得到的社会治理目标?不是每一个官员都成为道德模范,而是即便德性不良的人掌握权力,也无处下手、无以徇私。对于后者而言,显然还有更严峻的制度再造使命有待完成。要给公务员上课,无论是职业技能,还是事关道德,但更要给权力上套,权力只有在制约之下审慎运行,才堪称国家与庶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