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科。
2.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行政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行政能力测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10—15分钟。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