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到校工作后的科研情况,给予相应的科研奖励;
4.配偶为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考虑安排工作。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家属情况,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
2.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情况;
3.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E-mail等)。
五、联系人:张伟风,党玉敬
办公电话:0378-38816020378-3880696
E-mail:wfzhang@henu.edu.cn;qgyjd@h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