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各招聘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的时间、地点、范围、评分标准、权重、成绩等,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试讲结束的当天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时限两个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制定的招聘方案应与本方案相一致,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