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土地互换。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是土地入股。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六是反租倒包。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七是托管。指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
热点专题五 家电下乡
当前,家电下乡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在彩电、冰箱、洗衣机继续下乡的基础上,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产品也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这项工作,旨在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一、家电下乡的意义
家电下乡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的重大举措。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家电下乡工作,折射出我们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崭新理念。
家电下乡体现了农村、农民民生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在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农民的民生是最大的民生,农村的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因而也是需要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的问题。改善民生,就是要以解决最大多数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解决农村、农民的民生问题,必须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实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由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家电下乡,反映了我国改革发展的这一基本要求,是保证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条现实途径。
改善民生,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改善民生最具燃眉之急的,无疑是雪中送炭。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农村基础薄弱、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差距任重道远。改善民生,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就家电而言,一方面城市消费已基本饱和,另一方面广大农村却嗷嗷待哺。实行家电下乡,就是对农村、农民的雪中送炭。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而且随着农村彩电、手机、电脑的普及,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使广大农民更多更快地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面貌。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家电下乡还体现了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完美结合。我国最大的内需在农村,最大的消费群体是农民。实行家电下乡,一方面,国内产能过剩的家电制造业可以找到新市场;另一方面,数以亿计的广大农民又可以提高生活水平。民生拉动经济,经济改善民生。如此良性循环,展现了一幅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
二、家电下乡存在的问题
(一)领取补贴程序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