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项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人员14名。
一、招聘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10名,测绘专业2名,财务管理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以1月1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缺陷;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7月21日-22日,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国土资源局一楼。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6张。
2、报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经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按招聘专业分为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和财务管理三类分类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用人单位对拟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人员标准70%执行,试用期满续聘人员按标准全额执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
2、因岗位需要,土地管理专业招聘人员要求为男性。
3、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验等事项的时间、地点等,另行在徐州市国土资源网站上发布通知。
4、招聘简章由徐州市国测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女士、翟女士
电话:85800193、8580381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