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设有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考专业参照《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
纵跳摸高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触摸到高度线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合格标准为265厘米;女子合格标准为230厘米。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体能测试2天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溪市人才市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9:00-11:00
2、笔试地点和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溪公安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