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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通知
2012-06-01 09:01  华图网校 点击:

  10、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

  11、省名师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12、省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名医名师入选人员;

  13、符合条件的“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14、在某学科、行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选拔推荐程序

  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拨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按照选拔条件,通过所在单位推荐,行业、学术团体、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按隶属关系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遴选推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经公示后,按候选人名额提出推荐上报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人社厅党组研究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须填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简表》一式10份(附光盘 word格式,表格可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网址www.sx.hrss.gov.cn);推荐人选相关证书、成果、论文、著作等有关申 报材料复印件1套。

  2、入选“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业绩及年龄符合今年选拔条件的,填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登记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

  (二)有关要求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从今年起,我省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突贡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后备人选,优先从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产生。获批准的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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