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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2011-08-12 09:42  华图网校 点击:

  岗位分布:法院系统119名,检察院系统12名,公安系统629名,公安系统400名(含退役士兵90名),司法系统91名;各系统特设职位57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0时至2011年8月21日18时

  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资格审查:2011年8月18日8时至2011年8月23日18时

  网上缴费:2011年8月18日8时至2011年8月23日24时

  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9月16日24时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9月18日


  为了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印发的《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1]22号),结合我省实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622名。其中,法院系统119名,检察院系统12名,公安系统400名(含退役士兵90名),司法系统91名;各系统特设职位共53个,招录计划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定向培养人员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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