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2年4月20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38197202;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湖广场二期一幢四楼(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6日至6月1日24:00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时,按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见《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6月25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6月25日至28日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7月4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排名于2012年7月10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教育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5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50%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面试资格复审前,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按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调减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2012年7月13日前,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1)综合类和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
(2)教育类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说课、编写教案、专业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