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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丽江市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012-06-07 09:44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点击:

 

  (五)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4日至6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六)报名地点为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人陈金梅,联系电话0888—5101098。

  七、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报考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红十字会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该岗位。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分值比例。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占50%,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选调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由市红十字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按规定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况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等纪检部门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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