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积聚优秀人才,加快推进滨海新锦州建设,中共锦州市委决定面向辽宁省公开选拔一批县、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55名县、科级领导干部,具体是:
(一)锦州市副县级领导干部15名
中共锦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锦州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锦州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锦州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锦州市招商局副局长、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锦州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锦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政协锦州市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辽沈战役纪念馆副馆长、锦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锦州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副主任。
(二)锦州市各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40名
中共黑山县委党校副校长、中共黑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黑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黑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共黑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会主席、北镇市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镇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北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北镇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凌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凌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凌海市经济局副局长、中共凌海市委党校副校长、义县监察局副局长、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义县粮食局副局长、义县档案馆(局)副馆(局)长、义县商业局副局长、中共锦州市太和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锦州市太和区商业办公室副主任、锦州市太和区粮食局副局长、锦州市太和区环境保护监理所所长、锦州市太和区医院副院长、锦州市凌河区环境保护监理所所长、中共锦州市凌河区龙江街道党委宣传委员、中共锦州市凌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政协锦州市凌河区委员会科教文卫办公室副主任、中共锦州市凌河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锦州市古塔区服务业局副局长、锦州市古塔区保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锦州市古塔区天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锦州市古塔区司法局副局长、锦州市古塔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娘娘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杏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副主任、锦州市松山新区(高新区)办公室副主任、锦州市松山新区(高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副所长。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辽宁省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含45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40岁以下(含40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省直机关和沈阳、大连两市市直机关主任科员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
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副职,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划型标准按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规定掌握。
(5)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7月1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从2010年6月23日开始,到2010年7月8日结束。报名时,报名者须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均可填报2个志愿。《报名登记表》一律在锦州市公开选拔指定网站(www.jzzzb.cn)下载打印。
报名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5张,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职务任职文件、企业划型证明复印件2份。通过网上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上述资料。
外市报名者可直接到锦州市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中照片同版)分别制成图片格式(jpg格式),通过指定电子邮箱(jzgxb2010@163.com)报送锦州市公选办,由锦州市公选办负责资格初审。
锦州地区报名者,不可通过网上报名,须在所在单位统一登记,由其组织人事部门到规定报名站报名。锦州市直各单位应将报名者资料统一报送锦州市公选办,由锦州市公选办负责资格初审;锦州县(市)区各单位应将报名者资料统一报送本地区公选报名站,由各县(市)区公选报名站负责资格初审,并定期将初审情况报锦州市公选办。
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面试入围后须提供报名者档案等相关材料。各组织人事部门及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