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4)
4、考核、体检
学院人事处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1,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
人事处根据考核、体检综合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经学院党委会同意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6、公 示
对拟聘人员在我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后由我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到岗实习三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9、纪检监察室参与工作全过程。
七、 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考试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工作人员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回避。
4、学院纪检监察室、省人社厅、教育厅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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