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招聘公告(2)
七、公开招聘方式
1、报考各专业人数与招聘各专业职位数要达到3:1的比例。如未达规定比例要求,需报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行笔试。
2、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不达合格分数线,直接淘汰。
3、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不达3:1的比例,需报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校网站公布。
4、面试以试讲为主,提问和答辩为辅,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提前二小时通知应聘者试讲内容,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分相加后取平均分。
5、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6、对报名不达3:1且经批准后组织考试的岗位,最后的综合成绩要不低于75分。
5、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数进行综合考核,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2、体检: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本校网站(www.sxgl.net)、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人事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录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1-707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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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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