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长治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3)
八、加分条件: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高等学校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报名表设有加分人员栏目。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者考试结果。笔试、面试结束成绩揭晓后,即在学院 网页上公示笔试、面试的成绩,并公示总成绩排名。学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毕业生到校工作,按照学校2011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依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十、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十一、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在院内公告栏和长治医学院网站公示,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限为7天。
十二、 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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