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成立于1946年7月1日,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经过65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本地区规模最大、专业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年门诊量55万人次,出院病人4.2万人次,设置各类专业科室54个,其中血液内科、心血管内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现有职工2038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29名,高级职称299名,研究生280名,被国务院批准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名。
为健全和完善医院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我院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录用计划5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表1。
二、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报考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证)。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我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的医院招聘方案,在我院网站公告栏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8月1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9日
1、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2、现场报名时需填写《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5)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6)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外地报名者可通过hprsk@163.com将《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并注明应聘,待考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到医院人事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者可根据招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办公楼2层)。联系人:杜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55-3128031、3128321。
4、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对报名应聘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 7月30日至8月1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特殊专业和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不达规定比例者,需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方可组织考试。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登记汇总及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2、考试
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试题由人事科组织不同专业的专家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由《公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构成,命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公共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测试部分占70%。
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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