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选拔录用毕业生公告(4)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由学校统一安排,人事处牵头,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教职工代表和专家组成工作机构负责实施。
2、各院部及部门成立 “院部/部门选拔录用毕业生工作组”,负责本院部/部门选拔录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全程回避。
4、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要派出人员进行巡视和监督,我校纪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及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
六、其它事宜
1、所公布的辅导员岗位,采取集中报名的方式。之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将录用毕业生统一分配到相关学院工作。
2、各单位在选拔毕业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3、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要达到3:1;报名比例放宽至3:1的教师岗和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达3:1的,考生笔试成绩要不低于同类岗位(按教师岗、教辅岗、辅导员岗、管理岗分)入围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参加面试。
4、对于参加应聘的博士研究生,依据山西农业大学选拔录用博士研究生的有关办法进行选拔。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6285291(人事处) 13233057375
联系人: 田丽娟 薛建君
监督电话:0354—6288213(监察室)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用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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