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2)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县人力社保局于2011年8月11日至8月19日在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人事信息网、蓟县政务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tjpnet.gov.cn
蓟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tjjx.gov.cn
(二)报名与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和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验证报告、县人才中心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毕业高中学校提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90元,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到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蓟县城内兴华大街55号,原蓟县卫生防病站)报名、验证、缴费。
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在本次招录笔试后到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退取报名费。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9月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笔试内容: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相同专业单独核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蓟县政务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进行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制。
面试考官7人组成,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时间:2011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照同一专业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负责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或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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