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1人公告
为满足静海区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2016年在静海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在静海区服务期满的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为乡镇事业单位和乡镇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1人。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 招聘对象
1、2014年选聘至2016年在静海区大学生“村官”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2014年招募至2016年在静海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16年8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招聘方案、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419会议室(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官”任职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为200分,笔试合格线为12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00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在静海区人力社保局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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