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太原市阳曲县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3、加分待遇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且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中级职称的考生,笔试成绩中加2.5分。
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笔试成绩中加5分。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布。
5、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经研究决定后,按实有笔试达线人数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务于2011年10月24、25日将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参加考核。
十、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聘用合同期至少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阳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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