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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2)

2011-10-10 16:43  |  北京公招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与同级机关公务员职位报考条件相同。

  计算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正、副科级领导职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报副处级领导职位。

  (5)符合《盘锦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说明》的基本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职位待遇

  经公选任用的领导干部,享受盘锦市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对从外省市选拔到我市任职的干部,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盘政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从2011年10月9日开始,到2011年11月3日结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盘锦公选网(http://www.pjgxw.net)。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入报名登记页面,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市公选办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三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4日,报考者登陆盘锦公选网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11月6日前可改报一次志愿。市公选办对经志愿调剂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0名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11月9日至11日,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最终报名结果,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

  拟于11月中旬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基本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当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人选,并在公选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

  拟于11月下旬进行资格复审。市公选办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人选进入面试,对复审不合格的人选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

  拟于12月上旬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要进行外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在公选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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