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干事创业,加快推进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中共盘锦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人数及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共85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3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30名。公选职位及具体要求请详见《盘锦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说明》。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以上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正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 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正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中层副职3年以上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副职3年以上。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中省直机关和副省级市市直机关主任科员3年以上。
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机关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副职3年以上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3年以上。
报考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副职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报考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副职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