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省辽阳市竞争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关于竞争选拔领导干部试行办法》(辽市组发[2011]142号)等有关规定,辽阳市委决定在一定范围内竞争选拔一批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一)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
共青团辽阳市委员会书记
政协辽阳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辽阳市人民政府中央直属企业联络处主任(参公事业)
(二)副县级领导干部9名
中共辽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辽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共青团辽阳市委员会副书记
辽阳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中共辽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辽阳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辽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处长(差额事业)
中共辽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差额事业)
辽阳市河东新城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参公事业)
辽阳市河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绿化处处长(全额事业)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1、共青团辽阳市委员会书记
(1)选拔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辽阳中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2)资格条件
①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现任辽化公司、庆化公司中层正职或其他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满2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0月);
②37周岁以下(1974年10月以后出生,含10月);
③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④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