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五)公示与录用
将拟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录用人员待遇问题
录用人员工资等相应待遇按照国家对公益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的命题、阅卷和考务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纪律规定实施,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附则
本方案由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
联系电话:4192169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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