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花垣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考试
①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A类岗位:具有管理性质的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B类岗位: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②面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
4、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5、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人社部门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审批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提供高校毕业生证书原件、学历档案等相关资料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招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简章》已发布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站将随时更新公开招聘相关事宜,请广大考生留意。
六、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43—7223727、0743—7668897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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