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招聘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事务保障中心为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下属的由财政核补经费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协助广州办事处做好接待服务、经济协作等有关事务,为广州办事处履行职能提供服务保障。现为了加强广州办事处公务接待和对企业的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接待联络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管理岗位(接待联络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岗位资格条件:
(1)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涉外英语或商务英语专业毕业。
(2)具有在大型企业从事行政工作3年以上经历。
(3)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 月31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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