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招聘公告(3)
(2)面试设立面试考评小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及招聘职位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通过原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鉴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湛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补编制,工资和福利待遇及管理工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如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湛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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