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太原市物价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2012年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服务中心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员2人,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考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2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统一的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物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物价局具体负责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后从网上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每位应聘人员共交考务费90元。
2、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5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
3、同等成绩“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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