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吕梁市兴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7、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达招聘岗位人数的 1.5倍,则按招聘岗位及名额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专业机构进行组织。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8、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9、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
10、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 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毕 业生如进入聘用范围,必须持报到证、毕业证、本人档案,经审查合格方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各项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有关未尽事宜,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由人社部门及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 0358-6327767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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