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太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150人
●招聘对象:2010—2012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得报考);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8:00——2012年6月10日18:00
●笔试时间:2012年7月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201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员150人,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考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2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统一的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得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应于2012年9月1日前取得。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如用人单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均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
3、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用人单位招考简章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4、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三)其它说明
1、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招考博士岗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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