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衡阳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市社会福利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民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受过刑事处罚、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时间:5月24日—6月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6月4日8:30—18:00(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衡阳市民政局人宣科705室
3、联系电话:0734-886005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5: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低于5:1,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招聘职数。
(四)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总成绩3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在答题纸上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每个专业10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市民政局人宣科提前两天电话通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
笔试成绩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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