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衡阳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技术人员简章(2)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十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再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8866741
市人社局:2896686
市民政局:8860056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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