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湘潭市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3. 综合管理、场馆设施维护、场馆经营管理主要考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体育理论知识和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法律、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占70分,体育理论知识和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占30分;
4. 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教练员主要考体育理论知识和岗位所要掌握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5.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定于6 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八、考核
考核由市体育局组织,报市人社局审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58265573;
湘潭市体育局办公室 0731-58570329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体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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