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资兴市人民法院招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提高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速录员、司法警察、司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职责
岗位:速录员(5人,其中3男2女)、司法警察(3人,男性)、司机(2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热爱法院工作;
3、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法律业务素质,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其中:司法警察身高168厘米以上;
5、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书记员、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有过司法警察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7、司机应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以上), 三年以上实际驾龄.
三、报名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资兴法院政工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登录资兴红星网、资兴法院内外网《招聘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表格填写。应聘者须持《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交纳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 6月25 日,考试地点:法院办公楼三楼。上午考公共科目(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下午参加体能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体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
(2)面试: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 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要求,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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