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招聘方案(3)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省外事侨务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山西省外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严格执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351—4031783 4031667
监督电话:0351—4123523
附件:1.201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英语翻译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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