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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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劳动局)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同意对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开考试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按岗位要求分别面试及考核,并按程序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全县事业单位共19个职位招聘80人。详见《新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身体健康,年龄适合报名职位要求;
4、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定于2013年3月11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设在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劳动局)。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的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3年7月31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考试费100元/人,数码摄像费15元/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本次招聘中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1日。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考试中心(原县劳动局院内)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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