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聘人员公告(3)
(五)体检
分岗位,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省人社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学校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1.校纪委负责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透漏与考试、考核内容相关的各类信息,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3.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