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吕梁市汾阳医院招聘87名医护人员公告(2)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请按照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时间内使用彩色打印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100分。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与现场操作: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护理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操作考试。面试与现场操作均按百分制计分。面试与现场操作成绩当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与现场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方法为:医疗、医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达到60分为其具备聘用资格合格成绩;其中,面试及现场操作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岗位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4、资格复审:依据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接受审核。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汾阳医院人事科 0358—7234607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0358—8222073
市卫生局人事科 0358—8221262
附件:《山西省汾阳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吕梁市卫生局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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